在那之后,我们就彻底忘了 limbo 是什么,还有其存在的意义。
既然会忘记,那应该不重要吧——说这样的话也就骗骗自己了,事实上我们谁都知道,limbo 是不可或缺的,是无可替代的。
人在受到重大创伤之后会遗忘掉某些事情,这是大脑的保护机制。所以我们推测,也许存在一个重大创伤事件,且此事件与 limbo 有关。
—— limbo 在我们的面前碎成了上千份肉块。
大概类似这样猎奇的事件。但我们不小心假定了一个前提:limbo 是一个人(总之,是真实存在的实体)。
我们争论了很久,关于 limbo 到底是不是一个人,众说纷纭。有人认为 limbo 这个双音节词实在太适合作为人的名字(动物也行),另有人说其本人就喜欢将名字赋予物件比如给自己的牙刷取名“Melanie”(顺便一提知道此事后大家都对该人敬而远之),还有人查了一下 limbo 的释义,网上是这么写的:“指事情悬而未决的过渡期,源自天主教‘灵薄狱’概念,现广泛用于形容项目或人生的卡顿阶段”。大家对此嗤之以鼻,因为所谓释义不过是众人的默契约定,就像我们以后完全可以用“焦躁”指代“今天”,用“黄油面包”指代“数学测验”。这样当你说出“我焦躁的黄油面包完蛋了”的时候,所有人都会知道你在谈论那张布满密密麻麻符号文字的、有一群名为学生的存在会为其钻研半辈子的纸张,而不是一个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描绘的西餐食物。
最后的讨论结果是,我们不知道 limbo 是不是一个人,因为我们已经彻底忘了 limbo 是什么,还有其存在的意义。
所以,忘了吧。
把 limbo 忘掉吧。
但是 limbo 会一直存在的。